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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央:造假贪官躲不过监管的“火眼金睛”

2015-12-18 12:02 作者:空白 阅读量:1004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随着党和人民群众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文化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纪律规矩越来越严,监督越来越密,“造假”成为一些违纪官员规避监督的“障眼法”。通过梳理案例发现,虽然官员“造假”的内容和手段五花八门,但目的都是千方百计地捞取利益、保全自己。(中国新闻网,12月18日)

“造假”是贪腐官员的惯用伎俩。他们通过造假的手段,装扮了文凭、粉饰了经历,也掩饰了贪腐行为。这些“障眼法”让他们既满足了自身欲望,又获得了党纪国法的豁免。

官员造假,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洗档案”,通过年龄、履历、学历造假,伪装成“高精尖”人才,以在竞争中赢得升迁的最大优势;二是藏财产。要么在公开个人有关事项上瞒报漏报,要么通过办理假证或以亲戚之名隐藏财产、房产,以确保个人财产经得起推敲。三是假动作。台上反腐、台后贪腐。明面上对腐败深恶痛绝、敬而远之,暗地里暗度陈仓、与腐败勾肩搭背。明面上衣着朴素、生活简朴,暗地里贪腐无度、奢靡享乐。这三种情况,涵盖了干部监管的方方面面。可见,贪腐官员是多么的无所不用其极,将“正常”做到完美,将贪腐隐到极致。

可以说,要戳穿这些假面,着实不容易。首先,干部千千万万,若没有一点点的“异样”,监管实难聚焦。其次,部分贪官,已经将演技锻炼得炉火纯青,随时都在飙演技,不仅是身边的干部,还是周围群众,都难以发现,即使已被调查,也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自然,有挑战才会有机遇。在反腐倡廉上,这些官员的存在,恰恰也是反腐手段和监管方式调整和强化的“试验品”,只有进一步揪出假面贪官,以更强有力的监管避免官员“假面”,才能真正剔除腐败根源。这就需要监管锻造出敏锐而犀利的火眼金睛。

监管的火眼金睛,要有敏锐的洞察力,从蛛丝马迹中寻找腐败根源;要有清晰的辨别力,能明确分辨好官贪官。要有敏捷的行动力,敏捷迅速的逼出贪腐官员原形。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遏制官场“两面人”,就必须要锻造出一双敏锐犀利的“火眼金睛”。只要这双眼睛敏捷犀利,再高明“障眼法” 也掩饰不了贪腐的事实,再精湛的演技也掩护不了腐败“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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