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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严格规范财政供养人员提前退休乱象

2015-12-22 08:22 作者:一段飞扬 阅读量:106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自延迟退休被提上日程以来,“如何渐进”“谁先延退”等问题就备受舆论关注。此前有消息称“延迟退休公职人员将先行”,这遭到人社部方面否认,却也能说明社会对退休政策公平度的敏感。在此背景下,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国企职工能逆其势而行地提前退休,难免刺激到要被“延退”的广大人群。毕竟弥补养老金缺口、冲抵逐渐减少的人口红利,被普遍认为是延迟退休的两个重要意图。而某些公职人员却能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离岗或提前退休,这不仅造成人力浪费,社保缴费年限压减的同时提前领取养老金,还会扩大养老基金收支缺口。

公职人员、国企职工提前退休的现象,说来并不罕见。2013年河北黄骅市科级副科级干部提前离岗休养提高三级工资事件,就曾引发舆论哗然。这非孤例,在有些地方的机关单位,所谓内退式“退二线”俨然成为惯例,甚至被塑造为体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的“创新机制”。可以想见,若任由这类提前退休横行,必然会造成缴费在职人员数量减少,转移给普通民众的养老金支出压力也会加码。到头来,作为延退政策推行相对受损者的公众,不满情绪会在“两重天”际遇中累积,延退给养老基金“开源”的作用亦会遭反噬。

要避免这番乱象,显然要严格规范公职人员等提前退休规则,要坚决清理鼓励提前离岗多拿钱的“土政策”,实现提前退休须“依法”;劳动监察部门等则应严格执行提前退休的审批监管,加强违规筛查,机关单位改革精简下来的人,也不妨先内部消化,而非一“退”了之。还有,要把对退休前后待遇倒挂的扭转“落子”在薪酬体系和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框架下,实现退休待遇与缴费基数年限的正向挂钩。提前退休乱象不是个小事,而今延迟退休在即,更要管束住这些乱象,以避免其在要养老基金亟须填坑之时继续“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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