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给“破纪”、“破法”党员干部壮了胆
近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严重违纪案件。张建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一起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12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明确要求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从中央到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民心。但是,“四风”的恶习难于一下就改过来,有的人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有的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人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查到自己头上,进入星级酒店、会所公款吃喝,上高档菜、喝高档酒,躲在食堂喝矿泉“茅台、五粮液、洋酒”( 矿泉水瓶装名酒),在一小部分党员干部中根深蒂固。
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违规“公吃”:从明到暗吃出花样,用矿泉水瓶装年份茅台酒,喝就要喝出档次;违规“私吃”:从境内到境外,一餐花费高达上万欧元,竭力显摆奢华风光”。
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形势下,为什么会有党员干部顶风作案,对中央的警告置若罔闻呢?究其原因,是侥幸心理给他们违纪违法壮了胆。
每位官员都知道贪腐是违法的,每位党员干部都知道“八项规定”是条碰不得的高压线,可是,却总有人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发现,去伸不该伸的手,去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结果受到处理或被绳之以法。
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喝喝酒、吃吃饭”是人情世故,是“小问题”,但这些“小问题”在一点点侵蚀党的纪律、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认为并没有把红包揣进自己口袋里,也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只是简单的吃吃喝喝,充其量就是打打“擦边球”,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他们却忽略了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
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试想,如果他们不是侥幸心理作祟,也就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可见,无论是腐败分子,还是那些违反八项规定之人,都是侥幸心理给自己违纪违法壮了胆。这就警示人们,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只有遵纪守法,才能永远运气好。任何人尤其党员领导干部,哪怕以任何方式与八项规定相对抗,结果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党员干部应抛弃贪欲和侥幸心理,带头自觉遵守“八项规定”。“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纪违法都将被追究。(风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