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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湖水清:深圳市滑坡灾害是“天灾”还是“人祸”

2015-12-23 10:03 作者:鲁湖水清 阅读量:133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记者从“12•20”深圳市光明新区滑坡灾害救援、处置现场获悉,国土资源部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和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对滑坡灾害原因开展调查。(12月22日 人民网)

5月20日11点40分,贵阳市云岩区头桥海马冲街宏福景苑21栋楼因附近山体垮塌致整栋楼倒塌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达全国排查存在地质灾害的指示,然而,时隔半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再次出现滑坡灾害,并且在本次灾害工程当中经初步核查,灾害共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损坏,覆盖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厂房14栋,办公楼2栋,饭堂1间,宿舍3栋,其他低矮建筑物13间。截至12月21日晚上8时,共有85人失联,16人受伤住院。

在2014年曾有记者报道,滑坡灾害发生地遭到开采,形成了一个巨形大坑,之后就有人员把弃土、建筑垃圾运往此处堆放,当记者采访是否得到相关审批和规划时,均没得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正面回复,并且在2014年3月27日,深圳市政府召开全市防汛防旱防风暨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还要求各级各部门立足于防大灾、抢大险,把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估计得更严重一些,把防御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不断完善灾害防御和应急机制,把损失降到更低。要确保做到应急预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区域整治和防范、重点工程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等“五个到位”,着力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等相关内容。然而,一年过去了,发生了如此特别重大的滑坡事故,是排查不力、是监管不力、还是治理不力呢?还是其他原因,十多万方的土方难道是一天两天就堆放起来的吗?堆放方位是否获得了审批,监管部门难道不了解此事,难道不知道会存在安全隐患吗?此次事故的发生,是“天灾”还是“人祸”,有待专家的考究。

古人云: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应该具有更高更强的安全责任意识,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组织,都要具有一份责任感,一份责任心,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政府不要为了个人政绩而忽视环境发展和人民安全,社会组织不要为了利益而昧失良心,如果以牺牲安全和道德换来利益最大化,是一个非理性目标。最终会导致一系列危机的发生,悔之晚矣!其次,要建立完善、健全的监管和管理机制,严禁监管部门不作为,与社会组织“同流合污”,对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视而不见。如此就会导致一个不可估量的事件发生。只有人人严于律己,才能降低天灾,才能避免人祸,如今事故已经发生,相关部门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调查工作,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使调查结论经得起科学和历史的检验。给广大群众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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