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债:为何官员没钱也任性
昨天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张少春表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也发现,个别地方甚至通过举债来发放养老金。(新华网,12月23日)
连养老金都要举债来发,想想都知道是到了多么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此“穷的叮当响”还负债累累,听者无不为之担心,若长此下去,可就要真的“破产”了。
政府违规举债、盲目举债,带来的危机可不仅仅是财政赤字,信用赤字也赫然在列。在政府的负债中,既有直接的金钱借贷,也有物品的赊销。如办公用品、吃饭宴请等。这些借贷和赊销必然少不了百姓这个“债主”。这些借债的抵押物便是政府的“信用”,若白条越打越多,必然越来越还不起,久而久之,政府的信用“欠费”越来越多,自然也有“停机”的风险。可以说,负债的政府颇有点“人穷百事哀”的味道,不仅自身压力大,还要面对债主的追讨和百姓的质疑。
地方的大兴举债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来,“有钱好办事”让举债成为必然。地方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资。除了那些占尽先天优势、资源丰富的,那些能在招商引资和国家扶助上倍受青睐的,其他地方,发展更多的要靠自给自足。那么既没钱又要发展,只能通过借债甚至违规举债的方式来填补薄弱的经济基础。
二来违规举债问责难才是“任性”的根本。目前,干部考核还是过于注重GDP,对债务的考核不健全,导致个别地方领导在借债上任性而为,盲目举债甚至违规举债。个别地方领导急于出政绩,甚至举债建一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个别地方只见借债不见还债,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债条累了一摞又一摞,最终老债未清又添新债。
说到底,地方政府盲目举债,既有客观上发展需要和负债监管薄弱的原因,也有主观上财政开支盲目,对负债缺少担当的催化。若任这种形势继续发展下去,政府一直超重行走,最终只能拖垮了自己也害苦了群众。
“无规矩不成方圆”,个别地方在借债上的任性之举说到底还是对借债缺乏监管的原因,导致个别地方对借债和还债的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因此,要避免政府盲目举债,违规举债,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对政府负债的监管和考核力度。要强化监管,让地方在举债之前“三思”,要逗硬考核,让地方在举债之后“负责”。通过这些举措规范政府的借债行为,确保必须借的少借,可以不借的坚决不借。(文/陈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