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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国家”的民警被“侵权”该谁愤怒

2016-01-08 11:25 作者:空白 阅读量:1467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有河南媒体接到报料前往鹤壁市一家食品厂调查“非法使用添加剂”,不料采访过程中遭遇对方围攻。据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前去处置的民警“默许”十几名男子围堵记者,并告诉记者,“我来了以后你们拿手机照什么照?我代表国家,你们这是侵权”。(《京华时报》1月7日)

这件事很明了,就是记者在调查黑作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被涉事正规食品企业围堵,而随后赶来的民警不执法到扮演起了企业的帮凶。不仅将记者细细询问5个小时以确定身份,还要求记者删除视频资料才能离开。而且,该企业负责人当着民警的面,向记者放出狠话“回头我非弄死你!”民警也以沉默支持。

其实,其意图都在对记者的那声怒吼中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一句“我代表国家,你们这是侵权”便宣誓了主权。这里的侵权代表了两层意思。一是记者对现场状况的拍摄侵犯了他与其他当事人的肖像权。在他眼里,那些跃跃欲试随时准备动粗的彪形大汉不过是正常“互动”,还不足以上升到公共事件的程度,自然是隐私。二是权力不容侵犯。记者的干涉有点替权力执法的意思。对这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以及与正规食品企业的冲突解决都应该听他指挥,记者急着拍照取证无疑就是越过他的权威给这起事件定了性,这怎能不让他愤怒了?

其实, “我代表国家”这句话,笔者倒是相当赞同。民警执法本来就不是个人行为,代表的是公权力的意志,代表的是国家的态度。但反观后面作为,就颇有“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意味。既然代表公共意志,那哪次舆论又围堵过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既然代表国家,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问题突出的今天,又是哪部国家法律让权力为虎作伥;既然代表公权力执法,那么权力何时又曾保护过那些围堵、恐吓威胁的暴力行为?

这起事件,与其说民警愤怒了倒不如说公众被惹怒了。作为公安执法人员,不公正执法还蓄意偏袒,不追查到底还故意刁难,如此执法,何来安全?

这位“代表国家”的民警却干出了与国家意志背道而驰的事儿。对于这样的事件,绝对不能姑息,不能让所谓的“代表”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削弱执法的战斗力。要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管,明确权力的可为与不可为,让权力真正为国家和公众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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