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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尤需“君子坦荡荡”

2016-01-28 21:07 作者:作者 阅读量:906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据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消息,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 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月25日,人民网)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央曾出台过《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规定》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党纪政纪条规。

尽管中央出台了一些列规定,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成效明显,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对待、坦诚相待,但仍有个别人应付交差、心存侥幸,面对抽查结果不一致情况,百般辩解、振振有词。如此这般“耍小聪明”、“搞小动作”,乍一看似乎情有可原、理有可恕,实则组织纪律淡薄,甚至本身“心里有鬼”,归根结底都是对党不忠诚。

领导干部在不同岗位和领域行使公权力,其个人有关事项如果一直封闭于暗箱,成为外人不得而知的绝对隐私,很可能妨碍公权力的正确行使,成为滥用职权、贪贿 腐化的载体。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但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政策规定的要求,而且是恪守政治诚信和基本政治伦理的必需。

“官员无隐私”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不是剥夺干部的隐私权,而是蕴含着明确的行为导向,有着监督、教育、保护的多重作用:凡要在仕途上有所作为者,都必须经得起组织检验,都必须讲纪律、守规矩,养成“君子坦荡荡”的浩然正气,担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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