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落实个人报告制度是干部的责任
据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消息,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 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月25日,人民网)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众多现行纪律检查规定中的一项,这一项制度已“由虚变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坚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给各级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已经日趋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务实管用的干部个人事项监督网络。对比国外的申报制度,广而全的申报主体、严而实的申报内容,彰显大国风范,凸显制度优势。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越来越走向成熟,日渐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国社会反腐倡廉历史进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制度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像钉钉子那样瞄得准、敲得狠、扎得深,连续不断地锤,连续不断地敲,以更强的决心推进,以更严的措施推进,以更严的纪律推开,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不断推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向实处着力,向深处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让领导干部“实报家底”成为常态是锤炼党性意识、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积极举措。相信在立规矩、守规矩、依规执行的三维共建下,“实报家底”一定会成为党员干部的常态。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主动适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这个“新常态”,“从严从实”填报个人事项。中央组织部将按照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扎实做好抽查核实工作,更好地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