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此任性让“法治”情何以堪
去年10月7日,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发生一起因醉驾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两名肇事者因为涉嫌寻衅滋事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提请逮捕。不料一个月后,当地镇政府却给检察机关发出一份《情况说明》,表示希望放一个人出来解决欠薪问题。两名嫌疑人均被取保,引发公众质疑,尽管区检察院称,两嫌疑人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该说明仅供参考。(2月16日,新浪新闻)
“醉驾逆行”引发交通事故后继续连续撞击受害人车辆,以“寻衅滋事”和“危险驾驶”罪逮捕当事人无可厚非,本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交通安全事件,然而后续政府以释放嫌疑人解决“欠薪”问题为由发“说明”就显得此事件颇有看点,耐人寻味了。
文中提及两名嫌疑人以酒后逆行驾驶撞上正常行驶的轿车。撞车后,还对轿车司机进行谩骂,见轿车司机未下车,便驾车连续撞击轿车,导致轿车司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如此肆意妄为、蛮横任性,既然其中一位还是镇人大代表。故意撞车子往轻了说是破坏他人财产,往重的说那就是故意伤害。身为镇人大代表知法犯法,逮捕那是必然,还当应当重罚。
不料,后续镇政府以其能“解决欠薪问题”向检察院发出“说明”说情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了。出“说明”向检察院要人,镇政府是否太过任性。欠薪本身就是让人厌恶的行为,不管是涉案人欠别人的钱还是他能解决其他人员之间的欠薪问题,都不能成为“出来”的理由。支付工资依章按律办理即可,而且与此涉嫌违法犯罪事件直接没关系。如果真要解决欠薪问题,可以让财务人员或者其他管事人员与其交流后处理,非得“亲自”处理?
政府要人,检察院的做法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原本镇政府要求放一人出来处理欠薪问题,而检察院的做法是将两名肇事者都取保,不知道检察院是迫于政府的压力还是出于讨好上级的心理。而其言论“两嫌疑人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更是让人费解,既然两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怎么就无逮捕必要呢?难道寻衅滋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只是口头说说,法治何在?
此次事件有太多的疑问,没想到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处理尽折射出各级司法机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社会病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化掉的不仅仅是这件事情更是化掉了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姑且不论该镇政府是否真的需要一名肇事者来解决欠薪问题,就欠薪问题偌大一个镇政府就没有其他人能胜任?其他领导何在?一个小小的欠薪问题都不能解决,那其他的事物是不是“千疮百孔”,我们得持迟疑态度?
“政府”不能任性让“法治”难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将各级干部自我约束和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各级干部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治治“政府”的任性,还“法治”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