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侃公务员涨薪切莫“先入为主”
每到公务员调整工资,舆论总是一片喧哗。这次也不例外。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四川、内蒙古、吉林等多地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6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2月16日《人民网》)
向来公务员就自带“收入高、地位高、福利高”的光环,所以每到调整工资,公务员都会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大多数民众之所以质疑公务员涨薪是因为他们把公务员与特权阶层、强势群体、高收入阶层划上了等号。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动辄几十套住房的公职人员,也有几百万上千万赃款的落马官员,但不能因为这些害群之马,就固化了人们对公务员群体的整体印象,产生公务员群体“个个有特权,人人是贪官”以偏概全的认识。
实际上,大部分公务员并没有所谓的那些“灰色收入”和丰厚福利,有的公务员特别是县级以下的公务员工资水平较低,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的公务员工资也就两千多块。
就算是从事相同工作的公务员,往往也会因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等不同,而在薪酬方面出现巨大差别。各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3~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公职人员工资收入也存在很大差距。再看看报道中明确指出了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的地区,四川、内蒙古、吉林,都算不上经济发达的省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自然高不到哪去,调整工资也是理所应当然。
除此之外,根据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显然,个人缴费是要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的,这就意味着公务员如果不涨薪,到手的工资水平就要下降。因此,这就需要结合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并适当增加工资来解决,由此才能既调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又有利于促进养老金并轨改革。
不论是调整工资结构,还是建立良性的工资增长体制,都是为养老保险并轨铺路,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绝非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因此,无须带着先入为主的思想见地过度解读公务员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