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湖水清:严格完善个人事项是扎牢反腐篱笆的基石
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2月23日,新华网)
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加强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的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各个方面,发挥制度的约束机制,像个人事项的不断完善,严格完善,严格监督和抽查,必将为扎牢反腐篱笆铺上坚实的基石。
对于从政领导来说,个人资料的如实填写和完善,反映出他的态度和从政“思想”,能够体现出是否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云南某国企一位处级干部,仅仅因为去年买的理财产品未填报利息,被人事部门打回来要求重新填写;昆明市政法系统一名干部多年前将房子指标转卖给别人,但购房合同上还是他的名字,只好翻箱倒柜找出当时的合同;昆明市五华区一名科级干部未成年时父母购买了房子落到自己名下,专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越严越真实,越起到“威慑作用”。
个人事项的信息管理,不仅要每年存档备案,以便备查对比和监督,设置好个人修改的权限管理,一次上报,严禁修改或履行严格的修改程序,实时适当公开部分信息,结合群众监督管理和举报,不定期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比监督检查,一经核实漏报、瞒报、错报、假报的行为必严惩,把个人信息完善的真实程度作为官员仕途考核的一个标准。试想,一个对党、对人民都不坦诚的官员会是一个好官员们吗?会让组织放心吗?会获得人民的爱戴吗?所以,只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能把反腐的篱笆越扎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