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监督,让“权力白条”无所遁形
2015年6月,河南省开封市纪委对群众举报开封大学原副校长耿广利利用职务便利,要求相关企业为其家属旅游买单的问题展开了调查。(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来,在2013年七月,耿广利在分管开封大学新校区建设工作期间,通过手机给承接学校工程的工程项目经理传了个话,让该公司安排自己的亲属6人去港澳旅游,该公司二话不说,立即提供了10万元的“旅游资金”。然而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两年多之久,仍然被群众举报出来,目前,耿广利正在接受调查。
在某些人看来,权力真是“管用”,传句话就马上能够当“白条”来使用,而这个“白条”却是可以不用归还的。对于分管工程的副校长来说,这句话之所以管用,还是手里面掌握着权力,而对承接建设的项目公司经理这句话之所以管用,还是因为权力的背后有利益可图。因为如此“听话”,承接单位获得了更多的建设项目。
看上去,这是属于私相授受,看上去,这貌似是一拍即合,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细细剖析来看,这确实属于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正是因为这种权力的肆意和任性,也正是因为某些迎合权力者的肆无忌惮,才会让本属于学校的工程背后掺杂了大量的猫腻。所谓有腐败的情况,背后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利益交互往来,虽然仅仅是一次消费旅游,但是,谁又能够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谁又能够保证有更多的不法行为出现在权力的私相授受之内?
权力的“白条”之所以“好用”,其原因还是在于在正规程序之外的暗箱操作,有些事情走正常渠道走不通,那么绕个弯子,或许通过这种私相授受就会变得走路相对容易很多,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权力不受控制、不受制度所约束的根本性原因。
分管工程建设就变成了这个职权之内说一不二的人物,不管是工程质量好坏,还是费用是否合理,或者是用什么样资质的施工单位,这都是分管干部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没有相关的监管程序,也缺乏一定的阳光制度,这又怎么能够不滋生腐败呢?权力的“白条”又怎么不会打得不亦乐乎呢?所以说,不管是索贿者还是受惠者何等肆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透明与公开无处不在,才能够真正遏制这种权力“白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