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提升执行力
去年7月,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委组织部获悉,北京市近日发布《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中央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七种干部“下”的渠道。其中特别提到,为因家庭困难、负担重、身体不适应等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提供了“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新华网》3月28日)
现实中,干部“能下”渠道少、代谢慢、执行软,致使“能上能下”的“双向道”变成“能上难下”的“单行道”,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官本位”思想仍根植于不少干部思想深处,认为“上荣下辱”、“下必有错”,即使自己力不从心、不谋其政,也决不愿意“下”。另一方面,由于组织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对干部“心太软”,只要不犯大错,一般不轻易“下”干部,再加上干部“下”的标准不明、方式不清、渠道不畅,致使不少党组织在推动干部“下”方面显得软弱无力。
干部能上能下,一方面对于干部所处的岗位来说,能够更好的发挥岗位作用,有利于选派能干的人到相关岗位,促进相关岗位产生更大的效用;另一方面,对于干部本人来说,能够让其更好的发挥人本身的价值。但是,在这里就遇到一些问题,就是那些更加适合于做实际工作的干部,在领导岗位上不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该如何对待呢?
干部的能上能下之所以执行较为困难,从具体操作的层面来讲主要问题就是奖惩激励的手段过于单一,给组织人事部,给当事的干部都没有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要达到即奖励功劳,又激发热情的作用,只有晋升一种手段。为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其中关键一点就是要探索多元的奖惩机制,避免为“唯官位是论”的错误思维,探索多元化的奖惩模式。
说一千道一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干部“能上能下”的规章制度出台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实际操作执行上能否做到不跑偏、不变通,能否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逗硬”。要真正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制度,就必须坚持规范、细化、务实的标准,按严格、规范、可行的程序,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好氛围,建立起“庸者下、劣者汰、能者上”的良性干部流动机制,增加在岗领导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让干部队伍成为“一池活水”,方能保障生活在这水中的鱼儿的肌体健康,为他们提供施展才能、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良性竞争的平台,从而廓清吏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