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名鸣:加强执纪监督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
3月25日上午9点,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魏德谦犯受贿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2600余万元。庭审当天,自贡市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审判长的法槌声,将改变我人生命运。违法必究、有罪必罚,我对公诉人的控诉基本认同。我忏悔,我认罪。”绵阳市高新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魏德谦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声泪俱下。(3月28日《华西都市报》)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作为领导干部,如何自觉接受监督,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当好公仆,服好务,用好权。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纪委监督的作用,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因贪污受贿、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权谋私等而落马的党员干部屡见不鲜,不仅使党组织在声誉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更是蒙受严重损失。一个领导干部一旦走上犯罪之路,无论是对他个人还是家庭都是灾难性打击,不仅公职没了,前程没了,甚至还会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管是纷纷落马的高官还是锒铛入狱的小兵小卒,之所以不能及时做到悬崖勒马决不是一朝一夕酿成的。当初,他们在接受一餐饭、一瓶酒甚至一包烟时也许也会感到惶恐不安,反复几次后自己也就麻木不仁,最后逐渐演变成狮子大开口。试想,如果有组织和身边的领导同事甚至亲朋好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发现其不良倾向和了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可以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或将各种不良苗头厄杀在萌芽状态,也不至于让其踏上不归路从而造成日后的严重错误。所以如果摆正心态,就会明白:监督不是为了整治谁,而是防患于未然的手段,是保全党的声誉的手段,更是保护领导干部的手段。
一些高官落马以后,往往流着悔恨的泪水,痛恨自己没有接受组织、社会、群众的监督,由于一意孤行,导致坠入堕落的深渊不可自拔,如果当初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提醒,就不会走上不归路等等,诸如此类的感叹。人们也往往会发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感慨。因为意识不到监督的重要作用,因为忽视监督甚至拒绝监督,因为在关键时刻逃避监督,最后付出惨重的代价。直到此时,他们才意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后悔当初没有接受监督。实际上,严格监督才是对领导干部真正的爱护,它能常常督促,时时提醒,帮助领导干部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这说明,纪委加强执纪监督力度是对干部的保护,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既是种自我保护也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