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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车戴上“紧箍咒”点赞

2016-04-01 09:08 作者:深海 阅读量:1784 推荐1次 | 我要投稿

2016年3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保留车辆标识涂装工作,进一步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启动仪式上,邯郸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办公厅带头在市委大院集中对保留公务用车实施标识涂装,方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网3月30日)

顾名思意,所谓公务用车就是只能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不得公车私用、参与社会经营活动和出租。不容讳言,在现实生活中,车轮腐败现象已被阳光“晒”脱了皮,有些领导干部利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甚至利用公车接送配偶、子女、亲属上下班及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都成了家常便饭,公车已经严然不是“私用”,而是“家用”,完全没有约束可言。因此,公车乱象已经成为当前必须下决心认真治理的问题。

我国公车私用乱象难以禁绝的根源之一,就是监督不力,应把所有公车购置、使用、违章信息都彻底公开,将公车进行明显标识,让老百姓一看就明白那是“公务用车”,从而将违规者置于更广泛的监督之下,从而禁绝公车私用违规现象发生。好在,全国至上而下都在推行车公用车改革,这样将极大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严格实施使用登记和公示、配备更新及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实行公务用车经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严防“跑、冒、滴、漏”,这样相信公车私用等违规乱象会得到极大改善。

但愿执行好给公车贴上“公务用车”标志这一举措,使每一辆公务车都戴上规范用车的“紧箍咒”,直接亮明身份,便于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车改革了,实行车补了,要切实做到公务车该座才能座,要严防个别领导干部“公车照坐、补贴照领”的畸形现象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这项制度实施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凡发现并查实公车私用、私借的,纪检监察机关要给予曝光,并责成其补交相关费用,并对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从而进一步转变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树立党政机关新形象。(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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