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钱提前退休与延迟退休背道而驰
时下,延迟退休是社会热议话题。但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4月5日《新华网》)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必须首先完成干部管理的现代化转型,给干部织密织牢从严管理、互相衔接、不留死角的制度笼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也正是“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的现代管理理念所向与大势所趋。被请下车的不合适的人一定是有制度规定的,是经过综合考核的结果。加钱“早退”虽然看似让干部能上能下,但这和干部真正的“能下”却是南辕北辙的。
对于政府而言,其是公共财富的管家。正是因为这笔财富不是个人的,而是公家的,而是全体的,他们才不知道珍惜,用“提高待遇”的办法来个“顺水人情”,往小了说这叫乱作为,往大了说这就是浪费人民的财富。而实际上这与“退居二线”不要上班,不要工作,都是一样的性质,都属于浪费人民的财富。就像“退居二线”一样,“退居二线”并不是不需要上班,当“退居二线”变成了不要上班,不要工作的时候,这就是事实上的吃空饷了。
从中央的规定看到,党中央规定的干部“能下”是一种优胜劣汰的“下”,这和加钱“早退”的下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中央的规定的下,是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让干部服气、下得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而湖南一些地方实行的加钱“早退”确实也是下,但却是用金钱利诱领导干部下,这和优胜劣汰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更对倒逼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干事创业起不到一点作用,反而可能助长干部的的慵懒散,助长干部为官不为等官场病症,不利于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真正建立。
“提前退休”可以有,但是一定要把握好标准,不能让其成为规避“延迟退休”的捷径,建立干部能下的制度的建立,就会产生“倒副效应”,警示那些庸劣者要么让位、要么干事增能。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就会产生“激励效应”,激励他们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加钱“早退”无疑让干部能上能下政策是“倒副效应”和“激励效应”都打了折扣,它确实不能算是干部真正的“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