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队伍需要的是有担当的人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2016年4月12日,新华网)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反腐败斗争是要得罪人的,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纪检监察干部绝不能信奉“好人主义”,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体现和检验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敢于担当,敢于批评,敢于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笔者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队伍需要的是有担当的人,如果处处都想当好人,害怕得罪人,那么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怎么开展?监督责任扛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究其原因,是过于注重个人利益的权衡得失,是对党不够忠诚。(稻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