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军:官员避免口无遮拦需心中有戒
“慕毅飞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多次公开发布、转载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月22日,浙江温岭发布上述消息,引来多方关注。”如今已有不少人因错误言论甚至“妄议中央”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些人都是谁,他们是怎样口无遮拦的?处分轻重又如何认定?(5月10日三峡晚报)
在信息化时代,官员口无遮拦,其危害十分巨大。近年来,官员“雷人雷语”不断见诸各大媒体,一再挑战国人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从交警队长的“我只为领导服务”到江西宜黄官员“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从“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到“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等等,这些“雷人雷语”无一不让群众生气愤怒,让百姓心酸失望,让记者大跌眼镜,让网友群起攻之。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就要有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能将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党的纪律规矩之上,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地乱说胡说。但这并不是说我们有意见不可以发表、不能提,这项纪律也并不意味着限制民主、限制言论自由,党内有表达不同意见的多重渠道,比如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批评、建言,实名越级写信反映情况,都是正当的。这样的渠道既保证集思广益,也有利于维护全党和全社会的团结,保持国家的凝聚力。
官员之所以口无遮拦,尽管原因众多,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心中无戒。有的人认为口无遮拦的干部是无心之失,但这只是掩饰其错误的借口罢了。倘若心中有戒,何必如此张狂?言为心声,有什么样的想法就会说出什么样的话。但值得注意的是,要严惩口无遮拦的官员并非易事。发现党员干部口无遮拦,一般是因为其他原因官员落马后被组织查出,或是被曝光后由纪委介入。试想,如果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的话,岂非口无遮拦的官员会逍遥法外?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落实管党、治党的任务变得更加繁重、更为紧迫。这要求我们党员干部一定做到心中有戒、有所敬畏。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说每一句话、办每一件事,都要符合规定和规矩,不要违背原则,不可随心所欲;遇事,先从政治上思考和处理,多考虑政治影响和后果,不为噪音所扰、不为流言所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规范言行,令行禁止,对党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