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党员干部不能有“说走就走的旅行”
5月16日,谷城县纪委决定,对冷集镇派出所所长蒋某违反组织纪律,在未经审批情况下私自出国境旅游,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成为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以来,谷城县党员干部违规出国境旅游受党纪处分的第一人。(5月17日,荆楚网)
实际上,普通群众也好,党员干部也罢,来一场旅行,愉悦身心、放松自己、开拓眼界,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身份特殊的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合情合理的前提更要合规合法,不能用自己的“私欲”跟纪律规矩“掰腕子”,倘若一意孤行、任性妄为,那么注定会被“打板子”。
就拿这位蒋所长来说,早在2015年5月,谷城县委组织部专项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治理工作,要求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将持有护照上交组 织部进行登记备案,可这位蒋所长接到通知后,以当时没有找到护照为由,未将护照上交组织部进行登记备案。而在2015年12月底,他通过襄阳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赴泰国境外游旅行团,临行前仅通过电话向该县公安局分管领导请假说有事耽误两天,未履行公职人员出国审批手续,2016年1月,就搭乘飞机飞往泰国进行了这场“说走就走”的境外“任性”旅行。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这样的严格要求,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打破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改变了传统的组织管理模式,对党内生活带来了不小冲击。在一些人眼里,当年的价值追求在今天已经“过时”,昔日的激情也渐渐淡忘。代之而起的,是组织观念的淡薄,是“讨价还价”的增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去年曾组织过一次调查,受访网友中,认为身边的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重的,竟高达 74.1%。这从一个侧面敲响警钟:党内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还较普遍,绝不能任其继续下去,否则后果十分严重。
纵然这个时代,不少人主张“我的青春我做主”,但对党员、干部来说,依然必须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摆在更高位置,这是组织原则;纵然对普通人而言,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已成时尚,但对党员、干部来说,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性要求。说到底,强化组织观念,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程,也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政治品质。
可能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腐,组织原则就“不算个事”,组织纪律就“没啥可怕”的。此言大谬。读读那些落马领导的忏悔书,哪个不是 从当初的不拿规矩当回事、不把组织放眼里开始的?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应谨记,无论工作中还是生活上,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心中不能忘了党,不能忘了责,不能忘了戒,要严守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线,只有严实相济,才能确保久久为功,只有遵规守纪,才能赢得步步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