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要严防“等下黑”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连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表示要把自身的职责摆进去,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新华网 2016年7月24日)
学习贯彻《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将纪检监察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各个方面。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将责任层层传导下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不能让制度和政策流于表面,要与日常工作良好结合。
要汲取河南水灾事件的教训,不仅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发挥主体责任人意识,更要做好宣传教育,通过“两学一做”,“三会一课”集中学习《条例》,让我们的干部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意识到纪律的警戒线,意识到履职不力也是一种“违纪”。纪检监察更要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不能仅仅停留在有问题处理,有苗头掐灭的阶段更要实时“监控”,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防止因为干部在突发事件中应对不力出现重大失误。
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问责,不能为问而问,而是要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软走向严紧硬。更要将自身职责摆进去,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捍卫者。
赵逸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