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扶贫显问题,制定“办法”来应对
去年10月以来,青海各地选派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扎实工作,取得进展。但也有一些驻村干部不拿扶贫工作当回事,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地方造成恶劣影响;也有极个别单位,不重视选派工作,为派而派,应付差事。针对这些问题,青海省委组织部出台管理办法,对不合格的扶贫干部进行召回通报,并进行处理。(人民日报 8月31日)
由于历史的和自然的原因,我国各地区之间及其内部的经济发展本就不平衡,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都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却有一些干部不拿扶贫工作当回事。工作不尽责、能力不胜任;办事不公,违反廉洁规定;工作敷衍,推诿扯皮;长期脱岗离岗,无视请销假制度;不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独断专行;参与赌博等非法组织等活动。或许是仗着“山高皇帝远”,这样的情形在基层相对明显。由此可见,出台管理办法是有必要且必须的。只有把权利关进制度法笼子,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了,行动上才能加大步伐,扶贫攻坚才能谈成效。
针对问题制定管理办法很有必要,要把从严管理和激励保障结合起来,只有刚柔并济才能调动广大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作者:一行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