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票贿选,就要一巴掌“拍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表决通过,确定辽宁省45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2013年1月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目前,涉案的省人大代表已由原选举单位接受其辞职或被罢免终止了代表资格。(人民网 9月13日)
贿选的案例不是没有过,2015年10月,四川省南充市拉票贿选案涉案人员达477人,涉案金额达1671.9万元,相关部门对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了严肃处理。
拉票贿选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教训极其深刻。值得总结反思的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丧失,纪律意识、法治观念淡漠,导致方向迷失、是非不分、行为失范,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重缺位,对干部队伍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动真碰硬,致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蔓延。
案件得到彻查严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我们党对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对待拉票贿选,就要一巴掌“拍死”。(作者:一行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