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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管理

2016-11-15 08:55 作者:安县史志办 阅读量:3856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不辱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更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尸位素餐、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该问责的问责,决不允许占着位置而让监督责任缺失。按照“随州好纪检”五条标准要求,继续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才能担当起反腐倡廉的重任。一是要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要自觉适应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刑罚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寓于改革和建设的各项重要政策之中,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严密性、监督的有效性,积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二是要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办案规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三是要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针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维护和人民群众各自的合法权益作出贡献。(文/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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