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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问责制,确保权责统一不分叉

2017-02-20 11:49 作者:一行 阅读量:2946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及适用、问责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成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省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实施办法》明确,问责对象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对责任人可以实行终身问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2月20日)

“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有权必有责。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权利都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人民群众的信任是我们努力的不竭动力。党员干部在享受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利的时候,也要意识到紧跟权利的责任,要做到“权责统一”。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党所赋予我们的任务,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创新为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党员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习总书记多次提到担当,是因为担当是领导干部的职责道义和从政准则,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将“担当”作为履职标准,真正做到敢想、敢做、敢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王岐山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问责”的目的是剑指为官乱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问责传导压力、倒逼问题解决,真正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责”字入心,做到每日三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注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强化自律自检。(作者:一行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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