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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影视

2014-06-18 07:44 作者:来自网络 阅读量:15748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在当今这个快节奏的物质社会里,影视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占据了太过重要的部分,它们直观和迅速地给人情感体验与感官刺激。更多人愿意选择影视作品而非静静的拿起一本书慢慢品读,当人们习惯于直接去阅读屏幕上的视觉画面时,是否对文学内涵和作品真正内容有所忽略?是否有碍于文学的继续发展与传承?是否会直接导致人们的精神饥荒和思考欠缺?这也是值得去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觉得影视艺术与文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每个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和理由,而存在的同时又起着双刃剑的作用。影视艺术直观的表现情感和发展情况,带来的情感共鸣只可能是一时的悲哀或者恐惧或者快乐。时间久了人们便会发觉那种快餐式的累积会使人变得慵懒,情感变得惨白无力。文学抽象而发人思考,只有真正的将心境投入其中,才能领悟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和哲思。在观众集体式的欣赏上,影视艺术不能将作者的深沉内容形象化,不能将议论的文字或是对生活的评价表现出来。影视艺术必须在短时间内用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和镜头给观众视听的综合审美。在表现小说《祝福》的孩子被狼吃了这一段时候,电影中是安排在贺老六吃药的同时,祥林嫂听见几声狼嚎,叫了声:“阿毛”就跑了出去。通过语言,表情,动作,心理传达了文学作品的意思。而《悲惨世界》这一轰动去年的伟大电影作品,其全面的展示了社会彻底的悲剧,在看的时候会为芳汀的沦落而心中一颤,生出深深的怜悯和同情之情。会为冉阿让的坎坷波折命运而动容,但是这一对我们心灵的震动并不能够持久,在看完电影十几天后,我变得渐渐淡漠,逐渐遗忘了当初的那份感动。可是在细细认真读过原著后,全身心沉浸其中所得是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会忘记的。

另外,好的影视作品可以给予文学丰富养分,更深更广的拓展,促进文学广泛流传和知名度。影视文学比文学拥有更多的群众,雅俗共赏,接受者不需要多高的文化素养,这是任何其它的文学形式都不可比拟的。文学的表现工具仅仅是文字,有相对的限制性;影视艺术有无比的精确性与敏锐性,能较好地反映一切复杂生活现象。《大红灯笼高高挂》这一影片改编自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表现封建制度镣铐下的女性,没有自由,尊严,人性甚至还相互残害以争取一点点的生存空间,正如电影里说的,女人像猫,像狗,像笼里的金丝鸟,但是唯独不像人。小说中作者对于女性命运的清醒透彻的认识和剖析及处处流露出的怜悯同情在影片中表露无疑,以及对封建家庭生活处处点滴的具象展示都丰富了小说。尤其在影片中添加的红灯笼这一意象,使得影片极富东方韵味和神秘感,象征意味也更浓。最重要的是随着影片的广泛流传,人们更加关注原著小说,也吸引更多人去品读原著,两者相得益彰互赢共利。这也是为什么进来国内外翻拍名著越来越多。影视艺术具有空间和时间的魔力,我们可以看到同代同代人的生活情景,也可以看到一切动人心弦的历史重演。《乱世佳人》中瑞德说:“我不求你原谅,我永远也不理解和原谅我自己,如果子弹打中我那倒好了。我是个白痴,我只知道我爱你,及时这倒霉的世界和我两都变成碎片,我也爱你,因为我们很相像,我们两都够坏,自私而精明,但我们能一眼就把事物看清”的时候,这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却狂野而不骄纵,一点都没有珍惜的拒绝场景,具有概括和典型化文学作品的能力。

影视艺术就是影视艺术,他不低于文学,不等同于文学,也不依赖于文学,文学所能表达的广度和深度并不是影视能做到的,而影视所表达的光影和声音的互动也是文学所不能及的。文学也是极具魅力的,总之两者都应该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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