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不得借“雅好”之名行“雅贿”之实
在江苏徐州艺术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对书画艺术的喜好和“在行”,不少藏友耳熟能详。但人们不清楚的是,在这格调“风雅”外衣下,隐藏的是丁维和用心良苦的贿金洗白手段。这一切,伴随着2014年6月检察机关对其贪贿行为的立案侦查,终于露出了真面目。(11月6日,新华网)
本来干部有些雅好也无可厚非,修身养性,陶冶情操。但是,遗憾的是,一些干部借用“雅好”之名,把自己的喜好变成了攫取名利的手段和载体,甚至打着“雅好”的幌子行“雅贿”之实,让高大上的“雅好”变了质、变了味。
雅贿”之所以备受贪腐官员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青睐?是因为其隐蔽性。一方面可以让收受“雅贿”的干部可以 “敢下手”,觉得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另一方面对于行贿者来说,正是抓住了某些干部这点爱好,投其所好,“投之以桃”。说白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试图以“物”换权、以“物”“钓官”。
如此看来,“雅贿”是官场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产物。有言是“不怕官员有原则,就怕官员没爱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干部热衷于在8小时之外,借“雅好”之名,行私利之实,无疑给贪腐行为提供了机会和条件。
在这掩耳盗铃的“雅贿”之下,行贿受贿性质没有任何改变。仅是披上了“爱好”的外衣穿上了“高雅”的马甲,始终掩饰不了借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
“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面对如此不正之风惟有干部把握好“雅好”之“度”,保持高度警惕,切莫让“雅好”和贪念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之路。(文/雨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