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作为才能促人和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政治生态正在不断改善。然而,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大好形势却出现了思想上的迷茫,陷入“为官不为”的泥潭。他们担心在严格的纪律规矩面前,干事就会“出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担当。这种认为干事就会“出事”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必须加以澄清。同时,我们也要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敢担当的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为官有为”。(来源于新华网)
当官不为民,何以当官?应该摆正自己的心态,为民着想,为民解决实际困难而着想。当前,在反腐败的高压下,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度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从而思想上有了松懈,出现不利因素。
为官要有为,当需从心态上改变。在宽容无意过失的同时坚决打击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凡是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祉、有助于解决改革发展中难题的事情,党员干部都应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干。这其中总会存在一些未知的或不确定的因素,党员干部也难免会出现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为官不为是行政上的严重腐败行为,是失职的表现,它的危害可能是极大的。笔者认为,纠正“为官不为”之时效更应加快加力,莫让为官不为成为深入发展改革路上的“绊脚石”。所以对于干部以权谋私的不良行为,必须严加惩治,绝不手软。
作为党员干部,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还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把党纪国法牢记于心。(作者:迤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