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霞:整治“村官巨腐”务必真刀真枪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期,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网 2017年11月28日)
正如报道,通报的7起典型问题中,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不同程度的侵占公有财产,虽然涉及金额不及“大老虎”的巨大,但是影响十分恶劣。村、社区干部是离群众最近的干部,是连接干部与群众的关键一环,这一环出了问题,干部在群众心里的印象会大打折扣,甚至会破坏干群关系。。统计发现,“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12起案件中,与土地、拆迁相关的有7起,其他案件则涉及安置房、贪污集体资金、国家农资补贴等领域腐败。
众所周知,村官是最基层老百姓的父母官,掌管涉及农民最根本利益的大小事。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专家称,目前遭遇的困境是,农村外部监督缺失,内部监督力度也很弱。这也许正是村官巨腐产生的主要原因。对此现状,中央第二巡视组早就指出,北京市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正因如此,北京近日启动的“小官巨腐”专项整治,将矛头直指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涉农资金管理腐败、农村工程建设腐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类似的治理也在全国多地可循踪影。
我们熟知,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由村民自治选举产生。同时,他们又作为干部的最后一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形象好与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的现行制度在对村官的监管过程中却漏洞百出。面对频发的“小官巨腐”,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官又不是官,从上级部门看,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但村干部行使着一个行政村的实际管理权,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大小是个官,是代表着党和政府。
由此可见,村官掌握着小权力,但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权,其贪腐直接影响着政府公信和党的群众基础,更应强加监管,明确纪律,强化其更好的履职,对乱作为者,严肃处理,切莫以“不是官”推卸监管责任,让政府和群众为村干部的错误买单。“小官”们大贪、巨腐的现象还真不占少数,正如网友描述地那样,这些现象就好像那些深藏在梁柱里的“白蚁”,若不再及时深挖硬祛,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要杜绝村官巨腐现象的蔓延,除了制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还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做到村级三公经费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滋生腐败的种子,有效遏止“千万级贪腐村官”的出现。(文/刘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