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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民政:“遥控”强拆岂能成为村支书专利?

2018-02-21 11:25 作者:宁静致远 阅读量:131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自认为通行视线受阻,湖北建始一村党支部书记罔顾法律,邀约村民拆除群众建筑物,政府组织协商处理时,他还趁机“遥控”强拆。(澎湃新闻 2018年2月13日)

除了“任性”,没有更好的词语来形容村支书强拆村民房屋的行为。从邀约村民拆除村民房屋,被民警制止,到政府协调解决,然后“遥控”指挥,继续实施打砸行为,看似电影情节的现实案例,在村支书王某“足智多谋”的运作下,成功拔掉了所谓的“眼中钉”,“小小”村支书,强拆村民房屋的底气从何而来,惊叹之余,更让人害怕。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除了要带领群众致富奔康外,也要化解群众矛盾,调解邻里纠纷,更要维护群众利益,阻止损害集体、村民利益的情况发生。即使村书记王某认为村民在修建房屋时考虑不周,可能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影响了通行视线,也应逐渐上报,由相关部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而不是擅自处理强制拆除。

王某在邀约村民强拆房屋的过程中,被民警制止后,随即到当地政府进行调解,应该说是事件发展利好的转折,是王某停止错误行为的最好时机,如果王某在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制止和调解时,能够认识错误,及时改正,也不会被刑拘。然而,王某“一意孤行”,坚决“强拆”到底,不顾一切,成功的拔掉了“眼中钉”,看似取得了“完胜”,维护了本村村民所谓的“利益”。殊不知,“完胜”了村民,却“完败”了自己,为了维护自私的通行视线而损坏他人房屋,不仅涉嫌违法,还有违党纪党规。

随便找个理由就强拆别人房屋,普通人都知道的违法行为,作党员干部的村党支部书记且能不知情,明知故犯,罔顾法律,除了要受国法的处理,必须受到党纪的严惩。

王某任性强拆,不仅说明其法纪意识缺失,组织观念淡薄,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也暴露出当地政府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村干部任性用权,恃强凌弱的问题,必须要强化监督执纪,严厉打击。否则,类似王某的村干部,打着“维护”村民利益的旗号,肆意妄为,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更会在群众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抹黑党员干部形象,还会损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王某强拆村民房屋被刑拘的案例,既是教训,更是警钟,如何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任性用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问题,不仅要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足够重视,更要严格监督执纪,真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用坚强有力的手段,形成震慑,以儆效尤。(文/涪江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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