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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狼

2009-02-19 12:30 作者:lynnzh_1225 阅读量:2119 推荐2次 | 我要投稿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狗,被贵养着的,被遗弃的,被绳子勒着到处跑的,被心肝肉呀的抱着搂着的,壮硕如熊的,小巧比猫的,出门即可见。有时见那似乎没鼻子没眼睛的傻呼呼的样子的确惹人怜爱,可是随之你也到处可以看到它们在树底下,墙角处拉屎撒尿,从不避讳,毫无形象可言。

也许现在养狗是生活富裕的产物,想从前人还吃不饱穿不暖,哪还有闲钱买狗食置狗衣,还有大把的闲暇拿来遛狗呢?至多是养一条看家土狗捡捡剩饭骨头。然而那时的狗只看家这一条却更显得可爱。我没养过狗,不太了解它们的习性,但一般能推知在沦为流浪狗之前,它们定是娇贵无比的,没看到有专门为狗制造食物的工厂,为狗缝纫衣服的作坊,以及为狗打造房屋的木匠么?总之,到了人为狗打工赚钱的时候。然而,这狗究竟如何讨得人类欢心呢?不过是摇尾乞怜学舌听话罢了。

按照动物进化的规律,狗是狼变的,可以想见,如今这乖巧讨人的狗狗们很久很久以前都是蹲立在悬崖边上,仰对冷月引颈嗥叫的林中霸王。到底哪一个更有魅力呢?我觉得还是狼。狼不会有笑脸,始终冰冷残酷,眼睛里的寒光更是让人不敢正视,在它面前,人是敬畏,绝无亵玩之胆。它不笑,因为它不需要乞怜什么,它敢真性情,因它有勇略得到生存的资本。在与天敌的厮杀中,它们很可能死去,死了就曝尸荒野,沦为老鹰秃鹫甚至同类的食物。然而在文明的社会里,小狗死了,主人可能还会为它掉眼泪,甚至连棺材墓地都给它齐备好,定时还要上坟告念。世人说,存在即合理,无可厚非,但我还是真切的怀念遥远的古老森林里的野狼,尽管我只在童话书和电视里看到过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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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念狼》的评论 (共 0 条)

    • 小月:说的有道理,俺小的时候喜欢养狗,现在不养了。:lau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