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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的“四种权力”

2015-06-23 20:58 作者:媛媛 阅读量:1841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2012年,村里开始建新村,作为村民代表的陈云参加过不下10次议事会。“在哪儿建新村,选哪种瓦,户型哪种更合适,都由咱们说了算!”“一共选了3个点作为新村建设新址,由村民自己选择。”蒲江县乡村规划师小组长郑朝宇说。(四川新闻网,6月21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全面推进“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抓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四个战略布局的第一个战略,足以证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新农村的建设,在于建设新型城镇。农民作为新农村的主人,我们要切实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决定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就是要让广大的农民知道什么是新农村、怎么建设新农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住宣传这个“牛鼻”,在宣传的内容上下工夫,在宣传的形式上下工夫,提高宣传的质量效果,增强农民对新农村的向往程度和认可程度,以便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人和基础。

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的决定权。在新农村建设上,包括新居选址、新房选型、新业选项、基础设施选建等内容都要交由农民通过民主的方式去决定,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站在专业的角度,为新农村建设做好规划和方案,分析每种方案的利和弊,做好引导工作,让农民做出正确的选择。

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的参与权。新农村建设必须让农民全程参与,既要让广大的农民参与事前的酝酿,也要让农民参与事中的办理,更要让农民参与事后的监督,让农民真实感知是在建自己的家、兴自己的业、走自己的路,自己作自己的主人。

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的监督权。新农村建设涉及的内容众多、涉及的款项众多,有的由政府补助、有的由社会筹集、有的由农民自己出资,这些钱有多少、用了多少、剩余多少,都要给农民一个明白的交待,接受群众的监督,切不可模模糊糊或隐而不报。同时,在工程的建设上,也要通过科学的方式,让农民参与其中,监督工程质量,确保把每一项工程都办成质量工程、样板工程。

蒲江县大兴镇炉坪村新农村建设走出了尊重农民“四种权力”的路子,希望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扬光大。

作者: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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