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让不能问成为常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如今已经一年,今天早上获悉,中央政法委集中通报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其中,有领导干部,也有司法机关内部人员。(11月6日新京报)
这是中央政法委首次通报此类案件。这5起案件是从全国各地报送上来的多起案件中选出的典型案件,实际发现的案件,不止这么多。
我国现行《宪法》第126条和第131条分别规定: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从以上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法大于权,任何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这是一个非常浅显易懂的道理。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落脚到这次中央政法委集中通报的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究其具体原因,因为干预插手案件的一般是领导,过问案件的往往是同事、同学、领导和朋友等熟人,碍于情面,一些政法工作人员不敢记录。
中央政法委的这次通报表明了有案必查、违规必究的决心,向社会传递一种信号,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规定,就要被追究、被查处。同时也警示那些准备干预司法的人,要让不能过问、不该过问成为一种新的政治纪律和行为规范。并表示明年政法工作会议之前,还会公布一批插手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大于权,不能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在实践中落实。司法独立,要真正落实,必须让不能过问成为一种常态。(浩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