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用自己的钱,高标准消费为啥要管
11月19日北京晨报“诚实致富官员如过分奢靡不能不管”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表示,私生活奢靡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北京晨报,2015年11月19日)。
有官员质疑,靠自己诚实劳动,家境富裕的干部家庭不在少数,难道党员干部就不是人,没有喜好,没有追求高品质生活的需求吗? 然而笔者认为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而且进行严管。
“《党纪处分条例》中第126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这一条给大部分人的第一感觉是给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规定的,岂料,这一条同样规定了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不可取。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 “造成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社会上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
党员干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即使没有贪赃枉法,也已经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再则,成由勤俭败由奢,古往今来因奢靡而败亡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消费档次一旦上去就很难下来,挥霍无度往往伴有收礼纳贿、大兴土木建设豪华办公大楼等,这在现实中并非孤例。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形象,过分奢靡既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中“尚俭戒奢”的要求,也会给不怀好意者提供可乘之机,以此大做文章,剥离党员干部与群众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优良传统,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的基础,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牢执政根基,就必须将各类引人侧目的“土豪”清理出党。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所抬头杜绝奢靡之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已是当前不容回避的紧迫任务。因此,党员干部应提高认识,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家人、亲朋,正确看待,把握分寸,即使合法致富也要发扬艰苦朴素作风,生活中不讲排场,不比比阔气,做到严于律已、自觉接受监督,在各个方面发挥先锋带头作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幸福观,展示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者:黄土地 电话:18990159519邮编:6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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