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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红薯

2016-03-11 15:33 作者:山的那一边 阅读量:4432 推荐3次 | 我要投稿

我自幼在乡间长大,没有品尝过那名贵珍奇的鱼翅熊掌,也未尝亲临过那万花如绣的园林美景,故乡之于我,似乎并没有什么可咏之物,可写之景。每次想到故乡并想为故乡歌颂一番时,我常常无话可写,只好搁笔。

茶余饭后,与朋友闲聊,我总被他们欣慰坦然的话语里所描绘出的故乡的美好形象所感染,于是便又想到了故乡,但仍感到无话可写,只好——搁笔。

然而这些天里不知怎的思乡心切,只想越过遥远的时空飞回故乡。因为想到故乡,所以不免又想到了故乡的特产——红薯(甘薯)了,故而不妨趁此“雅兴”来个“闲话红薯”罢。

所谓“雅兴”,无非只想把自己的迫切心情流泻一番罢了。因为故乡的红薯对于有的“有识之士”来说,也许着实是不值一提的:太贱了!是的,不择地势,只要剪根枝条——即使是很短的一根——插在地上,便会生根发芽。虽遭凌踏霪淋,也决不悲观失望,仍然挣扎奋斗,直到把肥硕的果实奉献于人间。毋须去施高贵的肥料,亦不用做精心的管理。看,多贱!大凡贱的东西,往往是不值一提的。牡丹不贱,被人们大加称颂;温室里的果蔬不贱,被人们精心呵护;而红薯是贱的,所以是不值一提的。

可是,我还是要写一写故乡的红薯:故乡人写一点儿故乡物,即使不合潮流,也总无可厚非罢。

我赞美红薯,决不随缘,因为它确实有值得赞美的地方。它那美丽的碧绿柔软的心形叶儿,依附着长长的纤柔的茎,互相交织着铺在地上,为大地披了一层厚厚的毯子,不用说已是很美了;然而它那伟大的生之力,则更是足以让人钦佩。它高抬着嫩绿的头,前伸,前伸,一旦找到合适的空间,便靠着雨水的浸润,阳光的温暖产生的丰盈的液汁在体内流动的力量,慢慢儿把头伸过去,伸过去,渐渐的长大了,长长了。石块瓦砾对它又能如何呢?

红薯的茎是匍匐茎,不能直立生长,却从来不愿依附于它物,任凭自己独立地平贴在地面上向四周蔓延生长;大概有点儿犟,也许凡是生物,总或多或少有点儿犟吧!但因为它的犟,被人小看过;然而它的丑陋,却更令人反感了。加·米斯特拉尔在《玫瑰树根》中赞美玫瑰树根曰:“天啊!想不到丑陋的树根竟延伸出美丽!”红薯丑陋卑微的根,拼命的向下、向上、向左、向右不断地延伸,延伸,最后结出的是圆不圆,方不方,凸凸凹凹的果实。的确,论长相它没有晶莹剔透的大紫葡萄好看,即使又粗又长的玉米棒子也比它稍有几分姿色。它的确难看。然而它经过奋斗挣扎,挣扎奋斗——同样也延伸出美丽来了!

忽然想起了儿时故乡的一句顺口溜:

红薯汤儿,红薯馍儿,离了红薯不能活……

旧时人们与红薯相依为命,以至于“非薯不活”,足见其用处之大,功能之多。是的,红薯皮薄,味美,含糖量高,脆又甜,甜又香。如今,它摇身一变,身价倍增,被请进了酒厂、食品加工厂,为人们提供物质享受。“口之于味有同嗜焉”,朋友,你想吃否?

红薯,你是质朴的,但我很少看到古诗词中赞美过你,丹青手们是否忘了把你的形美神韵在他们笔下描摹一番,也未可知。可是你仍然满不在乎的生长呵,生长……

——我默然了!故乡的人比故乡的红薯还要质朴;亲人们总是这样训育我,“记住,永远都不要忘记自己该为别人做点什么。”我想,故乡的红薯正是故乡人的象征:平凡、坚强、质朴、美丽……

文到此处,大概需要收笔了。故乡的红薯本就是这样,似乎无须我来为其歌功颂德大赞特捧,只是它如同故乡人的淳朴的心,在告诫我故乡的红薯不是很贱的,人,应活得充实。而那些“有识之士”们的“红薯本贱论”是否还在流传,本人已顾及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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