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约的乏力导致交通官员“前腐后继”
日前,网报,河北省交通厅长和一名局长先后腐败,河南省的交通厅长也是接连4任落马,对两起案例不得不让人深入反思,笔者认为,交通部门随着近些年的修路架桥等基建项目大量上马,许多利益裹挟其中,也是权力寻租,利益膨胀唐僧肉。某些掌管项目权力干部丧失了原则,丢失了理想信念,道德沦丧,肆意插手工程项目招标、大搞权钱交易,影响极其恶劣。
为什么会如此,“很多贪官倒在了建设工地上,这是利用了国家建设项目四位一体(投资、建设、管理、使用)投资体制的弊端。”“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下,一切基建资金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建设的公司多为母子关系,有关部门负责人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交通部门内部人士一语道出了真谛,缺乏对系统内资金项目的监管制约,就不能斩断权钱交易链条。
所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套上缰绳,带上“龙套”,都是结果,而应是怎样“关、套、带”带的问题,笔者认为不仅交通领域,也警示其他涉及项目的部门系统都要进一步调整监督制约甚至科学设置部门权力,尤其是要发挥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管住和限制一把手权力,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如此才能切实把规章制度立起来,才能把防腐的篱笆筑起了来。文/山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