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姓“公”,决不能以权谋私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6月6日,江西召开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2016年6月8日 人民网)
以权谋私,指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以权谋私也是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体现;以权谋私也违反了“三严三实”的作风要求。
作为党的干部,要对权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把权力当作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的工具。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严三实”要求中具体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总书记的这段话,既是共产党人行使公共权力的基本遵循,又是对执政为民、秉公用权的经典诠释,更是对每位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语重心长的教诲。
笔者认为,权利姓“公”,用权者要利用手中的权利,公开、公平、公正的为老百姓搞好服务。特别是在基层工作中,要重点整治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决不能以权谋私。(虚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