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君:干部究竟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中,首次使用了“干部”一词。至此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科学、文化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都称为“干部”。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给予了“干部”新的诠释:“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一提法一直沿用至今。
公仆,字面意思就是为公众服务的人。人民的公仆,将服务的对象锁定在了“人民”的范畴。“人民的公仆”,简简单单五个字,把社会主义“干部”与历代“官僚”区分开来。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是对每名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干部做事做人的行为准则。
“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所体现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历史告诉我们,有了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民力所聚,社会主义道路才能走下去。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群众史观开始,到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阐述和论断,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都充分说明人民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何时候干部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都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干部,他既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也不是卑躬屈膝的“奴才”。他在服务群众中管理社会,在管理社会中服务群众,是社会管理者、公共服务者。我们的干部队伍,从根本上说,是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凸显的是“服务”二字,“管理”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