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论商鞅
一本《明朝的那些事儿》让我对历史更加的充满了兴趣。无奈作者另类的写法和独到的见解,让我望洋兴叹,意未尽而言之凿凿,有些羡慕,甚至嫉妒了。
商鞅其人其事,历史学家们、历史爱好者们都有统一的定论,甚至有百家之言、千家之语论述之。那么,我仅用闲论之语与各位看客分享一下我领悟的九牛一毛。
秦孝公遇卫鞅,如鱼得水,如旱沐雨。这其中有没有历史的夸张,我不得而知。可卫鞅从区区中庶子(门客之流)混到秦国商於郡君王(史名商鞅),其于秦国之力,于秦孝公之能,可见一斑。有些许时候,我觉得要是历史有重演这一说,我当再借10年给孝公,让他执子之手,再谈无数过三天四夜,再谋秦国的法制天下。
商鞅际遇秦孝公,堪比钟期际会,不可不谓知音。刎颈之交,若非为国,不求同年年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殷殷之情,昭昭日月。有些许时候,我觉得要是当今世有如此一人,我当执子之手,终生唯余马首是瞻。
“商鞅就像一尊神,人人恐惧,天地之间没有这种人的活路,只有死!”大秦帝国之演义,入微茹淼,看历史如此,功力可圈可点。商鞅首先是大公不忘私的一个人,其次是法治秦国的一个神。他是属于那个时代的精灵,是历史的必然产物!
以法治秦二十年,车裂以护法千万年。生当是人杰,死亦必鬼雄!演义终究有些是夸大的成分,人永远是人,只是人做了人干不了的事情,也便成了神。
忠臣良将自古很少善终,唯留清史在人间。后世瞻仰乎?借语一言: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局限性永远是历史的裹脚布。再文明、强悍的事物,也难逃局限的阻碍。或许,没有那么些裹脚布,历史当一如继前,煌煌华夏文明,时至今日,当越发的盛大!
商鞅的法制,权分天下,利益平民,狭隘的世族元老必然就是丛中荆棘,赤裸裸的阻碍着法的光明前行。权利的失衡,是商鞅变法必然的终结者。
商鞅的法制,救民于水火,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功高盖主、树大招风,秦惠文王时代商鞅的车裂,或许也是人制的不足罢。法制与人制,孰轻孰重?分寸在哪里?能否有七寸?研法的后生们,不知“以善待刑”之说做何研判?余不知者不论。
概历史之观,必一分为二;感历史之人事,必少言多观。大抵如此。或如《明朝的那些事儿》作者,调侃一叙之,不伦,不类,啧啧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