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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

2008-09-02 01:16 作者:飘舞精灵 阅读量:5326 推荐23次 | 我要投稿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呢?很难说,通常隔个三年五载都会模糊至不可辨。生活的内容一直在更新,你没有办法深深刻舟,再求过去那把剑。

你会忘记他或她,记忆渐成泛黄照片,上面的音容笑貌定格、停滞,时光留在某一瞬,再也不动弹,只有你的心还在缓缓地惘惘然。

须得承认大部分时间,你已经忘记他或她。只有偶尔的契机暮然回首,惊醒了沉睡的片断回忆。但你真的已经忘记,岁月带走了你,逝者如斯夫,永不再回。你与他或她,站成陌生两岸,生离即死别,人潮茫茫间,再无觅处,或者谙,不必重逢。

爱再深,情再暖,统统会因为时空的隔离而心生恍惚,脆弱的人心敌不过坚硬真实。不必说有多舍不得,有多难分,或者多么言不由衷身不由己。你们道了一个的姿势,然后渐行渐远无声,淡出对方的视线。从此后,忘记这个词就不着痕迹地在你身上游走,潜移默化中,一片片剔除曾经的爱。

会习惯的,会习惯生活里再也没有他或她。张爱玲会习惯没有胡兰成,去美国遇上了赖雅,与其谈婚论嫁。徐志摩也会习惯没有了林徽这株莲花,转而欣赏陆小曼那朵牡丹,以证天涯处处有芳草。

很显然,忘记一个人,需要时间。摆脱一段感情需要渐渐脱敏。会有那么一天,你咬着指甲,绞尽脑汁,拼命回忆曾经倒背如流的那串数字,可它分明已远离,连半丝提示都无。

你脑海里是不是一片空白,不是悲,亦非喜,只是,惆怅旧欢如梦。

如果你现在无法忘记某个人,正忍受着蚀骨的痛,那么,请给自己一点时间,总会有一天,你会逃脱爱的诅咒,彻底忘怀——甚至你试图反抗都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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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记》的评论 (共 0 条)

    • ~.|戒鋽愛﹖:忘记一个人很难的
    • Guest:我想和你交朋友好吗?我的QQ号是287419823 希望你能加我~!~
    • 黑色星期五:呵呵 我从没想过要忘记 毕竟曾经有过美好的回忆,即使受伤的是自己,但过程并不代表不美好!
    • 纳兰天羽:有些东西不是想忘就能忘掉的
    • Guest: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1分钟 忘记一个人却要一辈子
    • Guest:很痛…!我懂!我会让自己做到的…。
    • Guest::ding
    • Guest:想忘却忘也 不了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