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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收钱“原则”就是一个避罪笑话

2016-04-11 09:00 作者:常常 阅读量:663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海南省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栽了。记者了解到,任职四年、受贿超900万元,但卢勇收钱也是有“原则”的:一是不熟的人送钱,不收或不全收;二是收了钱未办成事,必须退钱。(4月7日,澎湃新闻)

虽已陷入贪腐的泥潭,却还有一套自己的“游戏”规则:有时大把收钱,有时却分文不要;办成了事大小通吃,未办成事全额退款。这些看似矛盾的行为,却透露出贪官处心积虑、一心求稳的惶惶不安心态。疏不知,这些自以为是的掩耳盗铃之举,看似降低了落马风险,实际上却如“皇帝的新装”,给公众徒增笑料罢了。

在正常收入之外办事捞钱,或违规违纪办事收钱,都是违反组织原则,突破“底线”的行为。党员干部的办事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其中有两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是要主动办事,用心服务,不“吃拿卡要”、推诿塞责;二是要依法办事,在制度规定中,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办事。不是有利可图或违反规则,别人会把大把大把的钱送来?这些贿款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是引爆官员落马的“引线”,令人防不胜防。可有的官员还自以为收钱有“原则”,却忘了这种权钱交易终将会把自己毁于一旦。

夜路走多了,终会碰到鬼。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今天,“没有不透风的墙”,“纸里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早已成为一种现实。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落马的“老虎”上百,他们反调查智商、贪腐手法、“两面”演技,有几个会比卢勇差?不都被绳之以法了吗?如果指望一套“原则”就能防范于未然,将自己的贪腐罪行全都遮掩,只能是一种天真无效的奇葩想法罢了!

诚然,不熟的人送钱,不收或不全收,确实能降低一定的风险,但“常在路边走,哪能不湿鞋”。更何况“收钱办事”的潜规则本身是以利相连,看似固若金汤,实则不堪一击,利尽人则散。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官商之间、官员之间,相互举报的典型还少吗?

奇葩的收钱“原则”,充其量让卢勇的贪腐罪行暴露晚一点罢了,但在从严反腐、终身问责决心下,这套违反组织原则的收钱“原则”,注定迟早会暴露出来。所以在笔者看来,卢勇非法收受他人贿款数百万,注定他难逃被查落马的结局。想要一生平安,只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才是硬道理!(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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