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小官巨腐更要打击小官小腐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却是严重侵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令人心寒。
在当前中央紧锣密鼓打击各类反腐的进程中,如果我们回顾反腐的成果会发现,小官巨腐的案例数不胜数,这些贪官不仅毒害了行政风气,还大大损害了百姓利益,让人十分痛心。中央提出反腐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这让我们不仅要查处小官巨腐,也要管住小官小腐,确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当前查处“蚊蝇腐败”主要靠基层纪委。县一级纪委精力集中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对“蚊蝇腐败”往往是“管得着,却看不见”。乡镇纪委,普遍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且面对的是熟人社会,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不足,对“蚊蝇腐败”往往是“看得见,却管不着”。少数村干部横行乡里,群众怕被“秋后算账”,对贪占截留行为采取默认纵容态度,致“蚊蝇腐败”易积少成多,难以被发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做了一个比喻:如果省委书记的权力是100,那么一个乡村干部的权力可能只有1;对省委书记的监督如果是100,而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是0,那么1比100更具贪腐的可能性。“腐败总是和监督缺位有关”,李永忠表示,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民主监督乏力,专门机构缺位,舆论监督难覆盖,是蚊蝇不断滋生的制度原因。
大部分农村地区,村组和基层站所干部素质良莠不齐,法纪观念淡薄,在“一亩三分地里”骄横自大,甚至明目张胆违规违纪;基层干部普遍收入较低,职务职级晋升空间有限,却掌控着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权,容易心理失衡。这些都是产生贪占等行为的主观原因。
所以,管住小官小腐首先要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其次还要加强监督,没有监督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只有管住了小官的手,才能护住百姓的利!(凉气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