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一:公款消费是“爱面子”还是习惯使然
2014年6月17日,浙江省景宁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毛旭东带领业务科室到外地兄弟单位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毛旭东等人为感谢兄弟单位安排的学习机会,提议去KTV唱歌。虽有人提议公款娱乐消费属于违规行为,但并没有引起毛旭东的足够重视。考察学习回来后,在毛旭东的授意下该笔费用以业务招待费的名义变相公款报销了。经查,县粮食收储公司同时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消费问题。而毛旭东却辩解“说到底还是‘名利’思想在作怪,怕‘失人心’,怕丢面子,才导致一错再错。”(2016年4月1日,新华网)
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这里的“和”是要求人们在施行礼仪的过程中节制欲望冲动,量力而行,不可过度讲排场、撑脸面。自古都是爱面子的人多,‘爱面子’似乎是为了好看,是追求公众形象的美观,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爱面子”本无可厚非。但以 ‘爱面子’为由将公款用于娱乐消费,无非是将‘爱面子’作为自己违纪违规的挡箭牌。
在有人提出“公款娱乐消费是违规行为”的异议时,毛旭东说了句:“到时候当工作餐费报销就是了,应该问题不大。”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似乎不是被‘爱面子’冲昏了头脑说出的,更像是经验之谈,对公款消费如何报销已经轻车熟路。我们从毛旭东的言行中不难想象,多少次公款消费被其变相报销,如此行为更多是习惯使然。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顶风违纪问题。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像毛旭东这样的党员干部报以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将党规党纪抛在脑后,将公款消费通过变相报销的方式,掩人耳目。毛旭东更是以‘爱面子’为挡箭牌,根本没认识到自己违反党纪党规的本质,这样的“后悔不已”只怕是要“丢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