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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规范执法”成为新常态

2016-05-26 13:08 作者:原来我是奶茶啊 阅读量:2418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强调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随后公安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会议精神,并审议通过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等有关改革文件。不难预见,未来公安机关执法将更加规范,执法过程“可见度”将进一步提高。”(2016年5月23日《人民日报》)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便是遵纪守法。而作为一名合格的执法者,便是规范执法. 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仅是为了回应现实中出现的警察执法负面新闻,也不仅仅是为了应对公安执法面临的挑战, 而是为了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对公安执法的新要求,确保公安机关依法有效履行职能使命,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这便是规范执法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中矛盾的增多,公共安全治理压力剧增,公安机关越来越面临着执法上的诸多挑战。在执法过程中,警察证统一配发是依法治警的一项制度建设,是明确身份、规范执法、塑造形象的一个重要措施。但如果有证件却捂在口袋里不出示,那么法律的尊严也就被打了折扣。对警察来说,不出示证件就执法,也让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大打折扣。警察的执法权,归根到底是源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而不是“法外”特权,这就要求公权在介入私权时必须遵守程序正义原则。执法出示警察证,不仅是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更是对公民权利、法律正义的尊重。在现实案件中,警察的执法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一旦曝光警察暴力执法、封闭执法,舆论就会质疑和批评警察权被滥用;另一方面,当公众的人身安全陷入困境、公共秩序出现混乱,舆论又会指责警察失职渎职。这种看似“两难”的舆情,让公安执法面临权威性与有效性的双重威胁,也深刻影响到公安机关内部的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

社会安定不仅是执法人员的目的诉求,也是公民生活的理想追求。公民要做的是遵纪守法,然而,执法机关要做的除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之外,必须尊重公民权利,带头遵宪守法,以互相监督为基准,努力做好 “规范执法”这篇大文章,让 “规范执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常态,共创美好生活。

作者:心语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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