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搬应急预案,有人需对此负责
环境保护部25日在其官网通报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2月25日中国新闻网)
照搬其他地方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委实让人震惊。诚然,好的东西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但也不至于自己预案中有其他市县的名字吧。显然,这就不是借鉴,而是抄袭照搬了。
此举一方面透露了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重污染天气治理工作上没有高度重视,态度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强,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懒政思维。自己不动脑子研究,不去实地深入调查,既是懒政作风,也是弄虚作假。而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根据当地实际天气环境因地制宜制作的,这样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抄袭照搬他人的,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受伤的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
笔者认为,照搬照抄行为,在政府工作中屡见不鲜,要避免此现象的发生就不能“姑息养奸”。对于此案例中“照本宣科”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对“懒”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以儆效尤,以有效问责,让庸官、懒官无处遁形。同时,其他机关部门也要引以为戒,进行内部自查自纠,有效防止公文抄袭现象的再发生;如有类似照搬照抄的行为,坚决严惩改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