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清“社会雾霾”,先治“红包腐败”
近日,广东纪检部门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书记李维员在内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此案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人民网,2015年1月6日)
雾霾,顾名思义是雾和霾。雾霾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生产与生活。我们会不自觉的,由自然环境中的雾霾天气联想到社会中的“雾霾”,这就是腐败和社会不良风气。尽管中央有“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但部分地区党员干部任然大收“红包”,引爆地方“塌方式腐败”。这种社会中“雾霾”,对中国儿女心理的破坏比自然界的雾霾严重得多,让人难受,让人憋屈,让人气愤,让人压抑,让人窒息,让人生病。
类似广东乐昌这种“红包腐败”已成顽疾。一直以来,一些人打着人情礼仪的幌子,把婚丧嫁娶、添丁增岁当成了受贿敛财的良机,客不厌其多,礼不怕其重,款不愁其巨,把正常的人际交往,搅成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私相授受的丑剧。一位贪官就交代,他受贿的途径是“六大日子”,即母亲去世、手术住院、三个子女结婚,再加上逢年过节。一些领导干部大摆流水席、大收“份子钱”,既给自己的人生埋下了贪污腐化的伏笔,也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之风向社会传染,使“送礼风”愈演愈烈,“社会雾霾”越来越重,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
笔者认为,欲扫清“社会腐败”,先治“红包腐败”。
首先就要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想形成高压态势,那么就要从严惩处。只要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而且在查处时无论涉及哪个单位、涉及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决不手软。案件的处理,必须及时通报。尤其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形成强烈的威慑力,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基层干部不敢腐。
其次是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我们知道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只有将干部管理制度编实、编细,才能让干部不能腐。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纪律约束,真正让制度管住干部的“躁动的心”。让绝对的权力有绝对的制约,真正实现制度管人,让党员干部不能腐。
最后是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思想认识指引行动,正确的思想认识促进干部正确的行为。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广泛宣传廉洁作风,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让思想意识约束自己,让自己不愿腐,真正驱除党员干部腐败的心。
如此,“社会雾霾”必然一扫而光,使人民群众心情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