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另一种形式——为官不为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7月15日至16日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上海发展的新要求。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指出:领导干部要以当官干事为荣 以为官避事为耻。(新华网 2015年7月21日)
古人云: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意思是说君子做事要明辨是非,做该做的,不做不该做的,做为领导干部,更要在其位谋其政。做好本职工作,为一方百姓谋福利。而现实是,少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缺失,为官不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须知,这其实便是另一种形式的腐败。
为官不为,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缺失。有的干部总是“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怕”得罪人,看见问题扭转头,遇见矛盾绕道走,在其位不谋其政,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因为做得越多,问题就出得越多。有的工作按部就班,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需要担责任的事能推就推,唯恐难事缠身陷入被动,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致使这种风气在个别单位、有些圈子里滋长蔓延,为群众所厌恶。长此以往,必会对造成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紧张。
现实生活中,对于贪腐人们往往难以容忍,但对疏于职守、不担当不作为却呈现出宽容的姿态。而事实上,后者对一个单位建设发展的负面影响并不亚于前者。不担当、不作为像一剂传播性极强的慢性毒药,一旦蔓延开来,就会深入侵蚀到单位或部门的肌体,严重损害领导机关的形象与威信。试想:占着位子不作贡献,责任考量面前选择“明哲保身”,百般推卸,一拖再拖,改革发展机遇在前,却因循守旧,为了顺手顺脚,不惜唱老调走老路,则上下政令难通,改革原地踏步,单位发展停滞。
不得不说如此这般,也是一种消极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