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防腐,预防官员“火中取栗”
今年3月20日,中纪委通报,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徐钢系十八大后福建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据新华社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来源:新华网)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坚定不移的。十八大以后,中央落实“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无数密集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及贪官落马的各种新闻;无论是大到省部级高官的落马,还是小到村官的贪腐,甚至不是官,都似乎表明贪腐已经侵蚀到各行各业各个层次。
毛泽东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政治纪律,理应成为党员以及各级党组织的“高压线”。13名省部级官员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表明了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腐败,作为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不铲除,社会就不能和谐稳定,经济就难以正常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界被寄予厚望,希望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推进反腐败工作。大会召开到现在,反腐力度逐渐加强,而一些新动向也引人注目。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都表明了中央纪委在对于违纪违规上,着力实抓,继续“苍蝇”“老虎”一把抓,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的态度。
如果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性,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从组织层面上破除“肠梗阻”,继续加强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保证一切政令的畅通无阻。(著: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