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制度将权利关进笼子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建强脱贫攻坚领导力量的部署要求,我省出台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立下十条铁规,明确了“下”的标准、步骤、程序,“上”的导向,这为我省担任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注了一支强心针。
笔者以为,《实施细则》的问世,将对担任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有了制度方面的管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为更好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的基础,堵住了人情管理的弊端,规范了社会秩序,有效的避免了权力腐败。
《实施细则》为担任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点亮力量灯塔。非常明确规定了该做啥,不该做啥,该怎么做。让各级领导干部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找到了方法、思路、依据,并让行动去实现诺言,更好的、辛勤的、努力开展工作,为广大老百姓谋福利,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做贡献。《实施细则》明确了人事制度,体现了干部能上能下和更为严格的用人制度。是对脱贫攻坚领导干部的一种鞭策和鼓励,既为有理想、有抱负、工作能力强、经念丰富的领导干部提供了施展才能的舞台,更是对在那些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碌碌无为的领导干部引咎提供了政策依据。
最近看到习主席在安徽考察时,又强调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把脱贫致富,改善群众的生活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我省出台的《实施细则》,是适合时机的,是为担任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指明了方向,要我们在工作中要千方百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可掉以轻心,不可把党的纪律当儿戏,不要心存侥幸,腐败堕落,否则会受到历史和人民的审判,《实施细则》更是为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们坚信,有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党英明领导,有我们各级干部务实、创新和不懈的努力,我们的人民将会越来越幸福,我们的国家复兴、祖国强盛是必然的。
(作者:李何博敏 电话:18160133177 邮编:6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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