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好问责条例这把反腐“利剑”
今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一个多月来,各地加强学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擦亮“利剑”锋芒,让“铁规”发力生威。(人民网8月23日)
问责条例是预防权力任性的制度抓手。一分权力二分风险须十分警惕,一方面须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提升党员干部自律自戒意识,主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做到严以用权、权为民用,明晰公私界线、厘清权力边界,深知权力来自人民,来自党的信任,更当正确认识权力,审慎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也是最为关键的还须依赖制度建设,使权力运行在法规制度的轨道上,惩贪治腐、追究党员干部责任有更加明确、详实的制度规矩依据。虽然,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吏的规矩制度在不断严密,但仍存在不少制度“短板”和漏洞,因制度监管不严、权力任性诱发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仍然在不少党员干部身上出现。
失责必追究,问责零容忍。对党的工作失责,说穿了就是没有将党的工作放在心上,貌似党纪国法。责任是党员干部的职责道义和从政准则,是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问责的目的是剑指为官乱象,确保一个地方依法行政、风清气正。只有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问责传导压力、倒逼问题解决,才会真正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提升党政在社会中的公信力。
自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来,犹如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约束力,反腐败又多了一把利刃,无论是对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条例》随时都是利剑高悬,利剑一旦出鞘,就能见血封喉。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紧起来,让党纪权责“落地生根”,真正做到政治上不偏方向、思想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尽职履职、廉政上警钟长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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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823/c1001-28656469.html
作者:蒋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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