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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呼格案”学会“亡羊补牢”

2016-02-02 16:52 作者:子虚 阅读量:173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日前,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结果向公众公布,有关部门对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系统中对该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除一名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其他26人均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这一处理结果引发网民热议,“追责过轻”“走过场”等质疑声不断。(2016-2-2澎湃新闻)

“呼格案”从错判到错判爆发过了十年,从错判爆发到作出追责处置又过了十年。这二十年间,呼格吉勒图的家人遭受了怎样的煎熬不必赘言,而追责十年中,诸多机构、人员又经过了怎样的努力不胜想象,所幸真相终究大白于天下。不过,虽然真相大白,但还以公道的后续却引来热议和不满。网民质疑由来的关键,在“对于哪个部门主持的追责、为什么追究这27人的责任、依据什么原则和程序进行的追责等具体情况,缺乏必要的说明”,这体现出国家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节点需要加强。

我们一再强调行政执法要“公开、公平、公正”,之所以把“公开”列在第一,是因为只有相当的透明度才能保障公平、维护公正。但不可否认,虽然国家的法制建设一直没有放松,也在持续进步和完善,可罗马毕竟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在许多地方,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仍然有其薄弱处,一如“呼格案”的错判爆发和追责困难。这启发我们,国家的法制完善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不止要“步步为营”,一点一滴搭建起法治国家的框架,逐步完善法制社会的条理,更要学会“亡羊补牢”,从行政执法过程中暴露的缺陷和错处中汲取教训,戒绝再犯;在建设法治大厦的过程中不断查漏补缺,进中求精。

对于大众议论纷纷的“呼格案”,相关职能部门要秉承为民服务的初衷,继续加大处理透明度,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生硬地用“我们不接受采访”回复。国家的法制建设步伐也需要进一步加快,要显著提高“亡羊补牢”的效率,根除此类错判案件再发的可能,让“呼格案”从此成为绝响。【作者 刘双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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